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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领导莅临我院开展调研活动
来源: | 作者:编辑部 | 发布时间: 2024-04-07 | 14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自2024年3月1日起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正式实行,为深入宣传贯彻此《条例》,3月22日,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领导一行莅临我院开展“贯彻落实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入园区入企业调研”活动,我院院长陈波、副董事长蔡辉华等参加会议。



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共十章,九十六条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,对标国际国内一流,在市场管理、政务服务、要素支撑、数字赋能、创新支持、开放提升、人文生态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,明确各方共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权利和责任,“有事必应、无事不扰”,着力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良好环境。

此次活动的展开,不仅加深了我院对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的认识与理解,也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我院将继续为船舶市场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贡献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