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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| 作者:编辑部 | 发布时间: 2024-04-07 | 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浙江欣海船舶党支部组织观看电影《第二十条》特别报道

31日晚,我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电影《第二十条》。该电影取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:“当个人、他人、社会、国家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,向不法人员进行制止,反抗而造成不法人员受伤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无罪;当个人或他人正受到不法人员的暴力侵害时,因反抗而造成不法人员伤亡,同样属于正当防卫,无罪”。

张艺谋导演的这部电影,贯穿讲述了三起案件。第一个案件,检察官韩明的儿子在学校中发现校园霸凌,韩明儿子见义勇为将被霸凌者救下,在扭打过程中,不慎打断了施暴者的鼻梁。第二个案件是在公交车上,一个流氓正在对女孩进行骚扰,公交车司机见义勇为制止了骚扰,但被流氓殴打,司机在反抗过程中不慎将流氓打死。第三个案件是王永强为给女儿治病,找村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,因为还不上钱,刘文经多次凌辱王永强妻子,悲愤的王永强在与其厮打中,看到刘文经要从车里拿刀,极度恐惧下回屋拿剪刀扎了刘文经27下,导致其医治无效死亡。三起案件看似毫不相干,实则环环相扣,都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的适用依据,但在影片中,三起案件分别被指控为故意伤人罪、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罪,让人唏嘘不已。当韩明的儿子因听取父母的劝说,在遭受报复被殴打而拒不还手;当韩明亲眼目睹公交司机为了满足女儿对公平正义的呼唤,在最后一次上访途中因车祸身亡;当郝秀萍饱含绝望的泪水拒绝韩明伸出的手,以跳楼来为丈夫讨公道,韩明打破惯例,开始对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的立法本意、法律的价值展开追索和思考,不再纠结于既往的判决和司法惯例,开始反思追问什么才是“正确的事”,从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出发,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,最终在判决会上大胆作出了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,对其不予起诉的决定。

而在现实生活中,刑法第二十条的适用情况,最高院也是给出了法律依据的。202093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及典型案例。意见的主要内容有:“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,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,坚决依法认定。要切实防止‘谁能闹谁有理’‘谁死伤谁有理’的错误做法,坚决捍卫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的法治精神。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,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,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,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、限度等条件。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、是否防卫过当以及对防卫过当裁量刑罚时,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,分清是非曲直,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、于理应当、于情相容,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,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、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。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。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、健康权利的行为,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、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;既包括犯罪行为,也包括违法行为。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。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,可以实行防卫。"这个指导意见出来之后,正当防卫及见义勇为就有了真正的法律保障,而不是遵照以前的惯例,维护伤害较重一方的权益!

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,作为中共党员,我们有义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当我们面对不法侵害或者遇到他人被不法侵害时,一定要敢于行使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,或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伸出见义勇为的援手,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,不妥协,不退让,始终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!

 

供稿:设计研发部 沈家辉